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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署我名自然就归我了吗

时间:2017-08-03    来源:北京诉讼律师网
问题:财产判给我了就是我的了吗?

有的当事人为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事先把财产转移了,以为法院判决之后转移的财产就是自己的,对方无权再主张。其实这样不但是错误的,而且有可能解犯法律。依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即使离婚后,一方发现还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的,自发现之日起两年内还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问题:财产署我名自然就归我了吗?

一些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谁的名下就归谁,基于此类认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尤其是房产等价值较大的所有权以产权登记为准的不动产时,往往产生较大争议。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如婚姻双方无特别约定,其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比如在婚姻关系期间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也不管房屋产权证是谁的名字,如无特别约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平均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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