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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国县昌昊建材有限公司与吴某夫妻财产约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被告吴某未提出异议,故对原告兴国县昌昊建材有限公司主张的事实予以确认。被告吴某与陈某属夫妻关系,陈某欠原告兴国县昌昊建材有限公司的货款及其利息发生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被告吴某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2017-08-03来源: 北京诉讼律师网

  • 李某与何某夫妻财产约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上的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应按约履行,被告未按约全部支付原告财产分割费系违约行为,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离婚协议支付原告现金50,000元的请求,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要求用抚养费折抵50,000元的辩称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2017-08-03来源: 北京诉讼律师网

  • 解某与张某夫妻财产约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017-08-03来源: 北京诉讼律师网

  • 原告蒙某与被告罗某夫妻财产约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与被告原系夫妻关系,2012年11月29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第三条约定:“财产分割:楼房和3 06亩土地归女方,男方另付女方150000元,煤场和老家归男方,公交车2路归男方,5路归女方。

    2017-08-03来源: 北京诉讼律师网

  • 陈小锋与霍红霞夫妻财产约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经协商双方对财产分割方面达成协议,双方在第二条中约定:被告霍红霞自愿支付原告陈小锋现金140950元作为补偿,支付方式为离婚当日一次性支付现金80000元,余下60950元在2016年8月30日前付清。

    2017-08-03来源: 北京诉讼律师网

  • 温某与鲍某夫妻财产约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原系夫妻,双方于2015年9月21日在万载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并签订了自愿离婚协议书,双方约定:男方(即被告)补偿女方(即原告)贰万贰仟元整人民币。

    2017-08-03来源: 北京诉讼律师网